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关于评选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院学工[2021]41号)有关精神,现将我院国家助学金等级认定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金额
(一)评选名额
各班级评选指标见下表
(二)金额标准
1.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标准5000元/年,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和国家奖学金兼得。
2.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平均3300元,我省分为三个等次,即: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此次只发放秋季学期资金,即按人均1650元/学期发放。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院2021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报励志奖学金必须是大二以上学生。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分别填写《2020-2021学年湖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1-2022学年湖北省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按照《体育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结合学生2020-2021学年的学习成绩和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综合评定。
(三)经班级民主评议、年级评议、学院审议后再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校资助中心。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湖北省(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档,纸质档)
3.《资助资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领卡)登记表》(电子档,纸质档)
(二)国家助学金
1.《湖北省(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湖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3.《资助资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领卡)登记表》
(三)各学院评审报告:主要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电子档,纸质档)
(四)学院在公示期间应将公示场景拍照,随材料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照片各一份
(五)《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会议记录表》(电子档、纸质档)
班级评议无异议后,于2021年10月25日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到体育学院学6214办公室。具体工作及相关附件在2021年体育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群中通知。
联 系 人:李祖平 13147164318
肖 琳 15172353622
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